2024年四川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导语 2024年四川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在2024年7月1日提高。详见下文
2024年四川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754元/月。
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较调整前分别增长6.5%、8.8%。
*本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什么样的情况下能获得低保?
持有四川当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另外,考虑到一些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家庭,负担格外重,政策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也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如经审核,其个人收入财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申请流程
低保申请一般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的时候要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其他家庭成员赡养抚养关系和能力。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还需要授权民政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报的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存款、车辆、住房等情况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查询核实,如果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不但会被追回非法获得的低保金,还可能会被处以骗取金额的1—3倍罚款,甚至承担失信和法律责任。经核对后,收入财产等状况符合规定的,经公示无异议,就可以被确认为低保对象。这个过程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一般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