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流程

导语 绵阳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是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详见正文。

  绵阳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申请指南一览

  受理条件

  1.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本年度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且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具备3年以内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的,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

  申请材料

  1、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住建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维修总价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

  3、职工或配偶在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房屋产权所在地为异地的须提供)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还需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出具的3年以内土地、建房批准文件(乡镇建房需出具县区及以上部门提供的批准文件)、房屋总价证明

  5、结婚证(房屋产权为配偶所有的提供)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直属管理部高新区办事处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街道-79号,详细地址: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9号新益大厦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2楼(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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