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此外,考虑到一些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家庭,负担格外重,政策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也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经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也可以纳入低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或暂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有劳动能力,一年内经有关机构两次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社区公益性服务劳动的;
2.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家庭中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电脑、高档饰品及饲养宠物观赏的;
4.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5.出资安排子女择校读书的;
6.外地来绵读书的在校生;
7.有严重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