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退税(2024-2025)

导语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绵阳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条件,方式等,详见下文

  退税优惠期限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退税优惠条件及方式

  条件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

  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有相应关系(大于或等于则全退,小于则按比例退)

  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直接相关(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方式 :根据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较来确定退税比例或全额退税。

  相关金额界定

  现住房转让金额 :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新房 :购房金额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 :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部门协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或通过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获取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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