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限行政策调整意见征集入口

导语 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7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为有效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解决因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频繁启停机动车限行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在多次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绵阳市城区秋冬季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的通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7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街道玉泉中路10-1号),邮编:621000。

  二、电话:0816-2222840。

  三、电子邮箱:mydqhjk@sina.com。

  附件: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绵阳市城区秋冬季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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