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五一期间对部分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导语 2024年4月30日12时至5月5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为加强2024年“五一”假期全省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24年4月30日12时至5月5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对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成品油、加油站成品油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相关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安全通行高速公路。

  2、2024年5月1日10时至22时、5月5日10时至22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3、2024年5月2日、5月3日、5月4日,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实时交通流量,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4、2024年5月1日至5月5日,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成雅互通至成安渝互通段、成宜昭高速公路成都至仁寿段等道路实时交通流量,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请社会单位及广大群众关注各类媒体平台获取实时交通管理信息,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错峰出行、绿色出行。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96122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热线: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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