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执行条件是什么?

导语 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此次下调是央行自2015年10月份以来的首次。按照央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发〔2022〕12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作出相应调整并明确了具体执行口径。

  利率调整的具体执行口径是什么?

  (一)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2年10月1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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