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电动车临时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导语 10月10日起绵阳公安交警已开始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开展临时备案工作,以下是对一些关于临时备案的问题详细的回答。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公交传发[2024]3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减轻交通事故赔偿者的经济责任,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避免因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社会矛盾,非标电动车临时备案时,鼓励车主购置保险,但不得强制要求购买。如办理临时备案遇有工作人员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强制要求购买保险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市公安局督察支队2498202,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680163,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公安部门将严肃查处。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三、四轮电动车辆。包括未及时办理登记造成无法办理登记业务的电动车。
此次备案车辆会核发临时备案标识,有效期为三年。这类车辆在备案时可以购买保险,一旦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按照事故责任和保险额度进行理赔。
需要重新进行备案。之前办理的备案车辆包括白底红字和白底黑字标识的非标车辆因过了有效期都需要进行重新备案,只有重新备案的车辆才能纳入保险理赔范围和上路行驶。
那我需要带上哪些资料才能办理?
需要带上身份证明原件(委托办理的需要带上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丢失的需要签署相应承诺书)。
我的车辆属于非标车,那备案了还需要办理驾驶证不?
对纳入备案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和低速电动四轮属于机动车,驾驶人仍应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不行,此次燃油车辆禁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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