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绵阳网约车新规

导语 绵阳市公布城区网约车经营细则,经营车辆须为新能源且符合多项条件,驾驶员也有相应要求。此新规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详情请见下文。

  2024绵阳网约车新规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本市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须使用新能源汽车,且轴距达到2650毫米及以上,续驶里程应满足日常营运需要;

  2,车辆注册登记地为本市的5座及以下乘用车,且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3,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6个月;

  4,安装具有音视频记录功能、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5,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按要求直接接入绵阳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提交以下资料:

  1,网约车登记申请审核表

  2,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随车环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5,机动车车辆左前方45度角彩色照片2张8.5cm*5.5cm;

  6,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保险凭证。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经考试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本细则所称的绵阳市城区包括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行政辖区。

  各县(市)的网约车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规链接: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_其他文件_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m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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