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绵阳安州区公租房补贴申请方式+流程

导语 从2024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2024年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社区、区住建局进行申报。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16—4331245。【需准备材料

  (一)申请

   绵阳城区户籍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提出申请,外来务工申请家庭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据实填写《申请 承诺书》(见附件 1),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填报和提交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2)。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 件)。

   3.婚姻证明:申请表中凡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都必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单身的,由本人填写《单身承诺书》(见附件 3),其中: 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和离婚协议原件或 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丧 偶的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户籍管理机关注销 户口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等,以及证明与死者为夫妻关 系的材料。

   4.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须提供收入证明材 料。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见附件 4); 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填写个人收入承诺书(见附件 5);享受 绵阳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须提供低保证明原件。

   5.稳定就业证明:普通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不 满 5 年的新就业职工,提供毕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劳 —8— 动(聘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和至申请之日已在绵阳城 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证明原件;外来务工人员提 供劳动(聘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和至申请之日已在绵 阳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 年以上的证明原件。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工商注册登记,须提供工商 登记注册相关材料。

  7.租房情况资料:与出租方签订的租房合同(验原件收复 印件,合同内容需明确住房具体地址、房屋幢号、房号等),若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自有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 件。

   8.车辆证明:年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 名下无车辆登记证明原件。

  (二)审核及发放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后,负责对申请 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其人口、租房、 就业和家庭收入等情况,并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负责,审核通过 后将资料报送区(园区)住建局。区(园区)住建局负责对申 请对象在城区的房产、车辆、纳税、社保、工商、公积金、婚 姻登记等信息组织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至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告知 申请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原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区(园区)住建局进行公示,同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政务网、社区同步进行 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 区(园区)住建局最终确认申请对象保障资格,并向街道办事 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 格认定通知单》(以下简称《资格认定通知单》,见附件 6),资 格有效期 1 年(有效期从获得保障资格次月算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区(园区)住建局出具 的《资格认定通知单》后 20 个工作日内,负责与获得保障资格 的申请人签订《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协议》(下 称《协议》),协议期限不得超过保障资格有效期限,并于签订 《协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协议信息上报区(园区)住 建局,再由区(园区)住建局汇总报市住建局备案。租赁补贴 从签订协议的次月开始计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将租赁补贴委托银行直接划入获得保障资格并租房居住的申请 人银行卡账户,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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