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内居民医保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

导语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元,报销90%;一级和无等级医院300元,报销80%;二级医院500元,报销73%;三级乙等600元,报销68%;三级甲等700元,报销60%。

  (一)住院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见下表)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所在区域和等级

市内

市外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一级、

无等级医院

二级

三级乙等

三级甲等

转诊转院

非转诊转院且办理短期异地备案

非定点(只限急救、抢救费用)或未备案

起付线

100

300

500

600

700

1000

1000

1000

报销

比例

90%

80%

73%

68%

60%

50%

45%

30%


  (二)下列情况减免起付标准:

  1.参保居民因艾滋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计起付标准。

  2.10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计起付标准。

  3.参保居民因治疗门诊重症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经审批后一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按年度所住定点医疗机构最高级别确定。

  4.参保居民在一个治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行双向转诊的,在本市由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只补计起付标准差额;在本市由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同级别或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另计起付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绵阳居民医保报销、缴费、关系转移接续、参保的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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