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绵阳2020年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失业保险费用缴费形式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2020年度绵阳单位和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合计为1%,其中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6%,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4%。
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本单位的工资总额,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
温馨提示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2020年度绵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2019年度标准,为3236元;缴费基数上限按正常调整,为173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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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至1%。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