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办理材料

导语 近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出台了《绵阳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从2021年11月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开展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绵阳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办理材料:

  1.已正常还款的缴存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或单方缴存职工贷款婚后配偶共同还款的缴存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及银行一类储蓄卡原件,到主贷人缴存地或贷款申请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正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贷款的窗口办理;

  3.以往已签订“按年签约还贷”协议的自动升级为“按月签约还贷”,贷款人无需再次申请办理。截止2021年10月的还款金额已按原渠道支付到签约职工的银行账户。

  ⚪ 推荐阅读: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绵阳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转移的相关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