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导语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出绵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1、城镇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一致。

2、参保居民因病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为:

(1)市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元,报销90%;一级和无等级医院300元,报销80%;二级医院500元,报销73%;三级乙等600元,报销68%;三级甲等700元,报销60%。

(2)市外:转诊转院1000元,报销50%;非转诊转院且办理短期异地备案1000元,45%;非定点(只限急救、抢救费用)或未备案1000元,30%。

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

城镇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起付线标准:

1、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元,无等级医院参照一级医院执行。市外转诊起付标准1000元。

2、减免起付标准的情况:点击查看

报销比例:

1、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实行单次住院结算。其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这些自付的费用(点击查看)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8%(其中参保退休人员按92%比例支付),二级医院92%,一级医院95%(含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无等级医院参照一级医院执行。

2、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绵阳市上年度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倍。

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费用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每次门诊医疗费用超过50元的,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不超过200元。

办理材料

1.医疗发票(医疗发票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2.出入院证明

3.费用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卡号等资料

办理流程

1.保居民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要求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医保卡办理在院即时结算,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个人不再负担,参保居民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

2.参保居民经医院检查需要在未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全额垫付,凭住院医疗发票、出入院证明、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等资料送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疗发票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办理地址

绵阳市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安昌路35号

电话:0816-2233691

绵阳市涪城区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

电话:0816-2220277

绵阳市游仙区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

电话:0816-2281797

绵阳市三台县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三台县老西街三台县文化馆附近

电话:0816-5226396

绵阳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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