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还能领取社保补贴吗?

导语 在省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领取社保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于曾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目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其他有关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在省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领取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申请方式: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申请:

  1、网上申请

  通过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申请。

  2、现场申请

  向就业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

  申报材料:

  (因全省各地存在差异,毕业生申报材料应以其就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布的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卡】可获绵阳社保卡办理指南、办理材料、办理机构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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