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2021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指南
导语 2021年度绵阳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请时间是什么?各个专业职称评定资料审核地点在哪里?详见下文。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
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遵纪守法,有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好,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有一定学术、技术造诣,取得明显成就,业绩突出,出版或撰写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
(四)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及任职年限要求(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年限为聘任年限,企业人员的年限为任职资格年限):
1.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的研究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
2.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3.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
4.大学专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6年;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期间年度考核有2年被评为优秀。
5.中专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7年;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6年,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期间年度考核有2年被评为优秀。
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在全市所有乡镇和北川县、平武县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我市管理权限内,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北川县、平武县之外的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北川、平武服务满1年、或与北川、平武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上述关于缩减申报年限的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6.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破格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执行。破格申报需填写《绵阳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报送相应中评委进行评审。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其中,每人每年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2017年之前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my.gov.cn/)首页上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在线培训平台”进行;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具有培训教育职能的行业商会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推荐、开设专业科目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学习。申报人员的公需科目学习情况由市职改办负责审核,专业科目学习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中评委)负责审核。
(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建筑施工类专业时实行考评结合,需取得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八)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每年需参加职改(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达到称职以上,年度考核结果需经职改部门备案。
(九)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论文、获奖、工作业绩以及社会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继续教育学时、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经公示无议异的人员,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绵阳市市辖区(含园区、科学城)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统一将材料报区人社局(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审验章。初审合格的,由区人社局(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开具送评通知单,再将申报材料依次报送各中评委、市职改办审查;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依次报送各中评委、市职改办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单位或个人持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报送相应中评委。无市职改办出具的送评通知单,各中评委一律不得接受申报材料。
(五)扩权县(市)的职称申报。绵阳市市辖区以外的三台、江油、北川、平武、梓潼、盐亭的中级职称的资格审核、评审、审批权限及证书办理均由上述扩权县(市)负责。扩权县(市)自行组织中级评审有困难的,可委托绵阳市各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由县(市)职改办开具委托函,送绵阳市职改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再将评审材料按专业报送各系列评委会办公室。
申报方式
(一)为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市人社局开发了绵阳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的水利电力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中试用。凡拟申报2021年水利电力工程中级职称的申报人员,均应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登录网址:http://rsjapp.my.gov.cn/yhcms2020/myrswt,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将纸质材料下载打印按规定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水利电力工程中评委。
(二)水利电力工程系列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540814173(银海公司)、2267617(市职改办)、2862329(市水利局)。
(三)除水利电力工程外的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今年仍然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
申报材料
根据国、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为优化中级职称申报程序,减少相关证明材料,从2020年开始,我市中级职称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报送。审核时可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材料。审核部门将联网查询申报人员的学历、社保参保情况;如遇真实性存疑的申报材料,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供相关材料进行佐证。
(一)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申请1份、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1份、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以及公示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1份。
(二)《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页面双面打印)2份。 注:评审表上的申报专业必须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填写。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印章)。
(五)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需出示有效期内的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或职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
(六)任现职期间的主要工作业绩、贡献成果和代表作,包括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社会经济效益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印章)。
(七)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
(八)经职改(人社)部门盖章备案的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印章)。
(九)职改部门及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隶属关系不在我市需委托评审的单位,应出具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装,并按顺序填写《材料目录清单》(附件2)2份(1份贴于档案袋外、1份装入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必须按以上(一)到(十)的顺序胶装成册,统一使用附件1作为封面,封面、封底采用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材料散乱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获取: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_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my.gov.cn)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1年8月4日至9月10日,逾期者将不予受理。水利电力工程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9月23日。
申报材料审核及报送地点
(一)材料审核地点市职改办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栋203办公室(咨询电话:2267235、2265320、2267617)。
(二)各中评委审核及材料受理地点
1.工程技术: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咨询电话:2242967)
2.建筑工程: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科(咨询电话:2225128)
3.水利电力工程: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绵阳市水利局人事科(咨询电话:2862329)
4.档案系列:高新区绵兴东路100号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档案科(咨询电话:2535699)
5.新闻系列:高新区绵兴东路100号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咨询电话:2530796)
6.文化系列:游仙区芙蓉路北段9号绵阳市文广旅局人事科(咨询电话:2243323)
7.党校教师:涪城区玉泉中路3号绵阳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电话:2228177)
8.技工学校教师: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咨询电话:2261078)
9.长虹、九洲工程技术分评委: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初级职称申报
对部分因专业不对口无法按规定直接初定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规定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的前提下,可参照中级职称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由各中评委负责开展评审。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提供继续教育学历证明和年度考核表。
其它事项
(一)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关系的申报人员,可委托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推荐。
(二)申报材料审查(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申报材料由县市区职改办、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审查)无误后加盖审验印章。评审通过后,除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一概不退还。
(三)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市职改办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并对用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
(四)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原则上于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评审工作。
(五)公示结束后,由市职改通知委托评审的扩权县(市)结果,领回《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再按规范程序发文、办证。
(六)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每人次,如需答辩,另加收答辩费60元每人次。
(七)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提供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发布虚假信息,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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