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绵阳游仙区森林防火命令一览

导语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游仙区实际,区人民政府于1月9日发布《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游仙区发布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2023年1月1日,我区已全面进入防火期,为切实打赢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确保实现不发生森林火灾的目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游仙区实际,区人民政府于1月9日发布《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根据命令,2023年全区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命令划定,游仙区行政辖区内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市区除外)为森林防火区。

  命令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驱兽、电猫狩猎、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地边、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及其他野外用火;

  农林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等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和采取防“跑火”等必要措施的前提下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按规定在林区要道以及国有林场林区、各类涉林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和“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命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防火宣传月和“3·30”警示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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