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绵阳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开启(汇总)
导语 2024 年度绵阳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开始申报、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9日起。更多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2024 年度绵阳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全知道
一、评审时间节点
(一)开始申报、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起
(二)初次提交、审核截止时间
1.申报人员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7日
2.各级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
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市住建委及评委会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三)再次提交、审核截止时间
1.申报人员修改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2.各级单位再次审核截止时间
所在单位再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再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日
市住建委及评委会再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
(四)复审及缴费时间
建设工程(交通工程)中初级职称:
2024年12月9至12月20日
建设工程副高级职称:
2025年2月17至2月28日
(五)评审答辩时间
2025年5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涵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多个领域。但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以上专业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予以动态调整。
(二)条件
学历资历
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且考察合格;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相关岗位见习 1 年期满且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 1 年期满且考察合格;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2 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见习 1 年期满且考察合格;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2 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2 年。
工程师 :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2 年;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或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3 年。
高级工程师 :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且从事相关工作;或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2 年;或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5 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5 年;或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
正高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5 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5 年;或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工作满 10 年。
专业能力
技术员 :熟悉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具备完成一般技术辅助工作的能力。
助理工程师 :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能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处理常见技术难题,撰写技术报告,指导技术员工作。
工程师 :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专业知识,熟悉法规政策,掌握新技术发展趋势,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
高级工程师 :系统掌握专业知识,跟踪科技前沿,熟练运用技术标准,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撰写高质量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工作。
正高级工程师 :具备全面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学术水平高,引领行业发展,主持完成重大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取得创新性成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工作。
业绩成果
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参与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业绩。
工程师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如参与科研项目、完成勘察设计施工项目、获得专利、参与标准编制、推广新技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等;同时,任现职期间需撰写 1 篇以上代表自身专业水平的技术成果。
高级工程师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完成勘察设计施工项目、获得专利或奖项、起草标准、推广新技术、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等;任现职期间,论文论著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或提供相应技术成果。
正高级工程师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符合特定条件之二,包括主持科研项目、完成勘察设计施工项目、获得奖项、取得专利、主持标准编写、获得荣誉称号、开发新产品、推动技术进步等;论文论著也有相应要求,如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或提供解决复杂问题的技术报告。
三、申报流程
申报网站
2024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统一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
(一)单位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单位注册需以法人方式注册。已在职称评审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其中单位注册时选择的上级部门必须是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个人注册
申报人员进入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申报人员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所在单位进入职称评审系统注册。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时间选择2024年度,评委会选择中国(绵阳)科技城建筑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申报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其中,申报人员所传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大小不超过10M)上传至系统,上传时应对应系统通用模板,如通用模板中无对应选项,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四)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推荐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职称人员的个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和申报材料要运用档案管理、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
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在职称评审系统里上传《公示证明》及《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党群工作部)审核
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注明原因。
(六)市住建委审核
对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注明原因。
(七)评委会审核受理
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八)申报的资料及装订要求
申报资料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024年建筑工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2024年建设工程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前两项资料分开装订,各报送一份。《2024年建设工程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只报送电子档。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该表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打印。表中申报人员应认真通读理解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员业绩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再逐级上交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党群工作部)签署意见后,报中国(绵阳)科技城建筑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资格评审综合材料。该材料可不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打印。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顺序和材料内容按《2024年建筑工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目录》排序,封面封底统一采用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侧面(书脊)注明副高级工程师、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材料上需加盖原件审验章(或签“与原件一致”)、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的业绩材料中,至少选择两个业绩除本单位外的另外两方主体单位盖章。全部材料均需胶装成册,整齐、牢固,防止脱页。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散乱不规范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九)现场复审
1.复审对象。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审核结果显示中国(绵阳)科技城建筑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审已接收”对象,其余对象不受理。
2.复审地址。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26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如时间及地址有变,将在市住建委官网另行通知。
3.复审要求,申报人员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论文、专利、技术报告、破格申报佐证等材料,各级负责职称材料审查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基本要件真实性的审查,并加盖原件审验章。
(十)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申报人员通过复审后,按照评委会要求,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十一)职称评审
中国(绵阳)科技城建筑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市住建委官方网站(网址:http://zjw.my.gov.cn/)和“绵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审批发文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确认评审结果后按程序发文。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证书发放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职称评审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办事”—“人事人才”—“人事人才”模块,进行查询、下载、打印。
四、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将影响申报。
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责任。
申报人员需对自己的申报行为负责,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五,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5982396484(运维微信同号)、18582368002(运维微信同号)、19113903952(运维微信同号);市住建委人事科电话:081622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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